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1旨揭案例彙編公告於「兒童權利公約CRC 資訊網」教育宣導專區,路徑:首頁>多元素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書籍/手冊,(連結網址: https://gov.tw/5ct)。請協助於貴
校官方網站公告,並協助廣為宣導。
活動查閱暨南大學網站https://www.ncnu.edu.tw/
徵選類別(共計四組):
課程學習成果類別-高中組(普通科、不分科)
課程學習成果類別-技高組(專業群科)
多元學習表現類別-高中組(普通科、不分科)
多元學習表現類別-技高組(專業群科)
活動期程:
(一)徵選時間:112 年 03 月 03 日至 112 年 05 月 07日。
(二)第一階段入選名單公告:112 年 05 月 15 日。
(三)第二階段獲獎名單公告:112 年 06 月 16 日。
(四)優選作品線上發表日:112 年 08 月 15 日。
四、報名方式:請詳見附件活動簡章或上活動網站查詢:
https://twpea.org/2022/11/17/news_gapc_3/
五、隨函檢附活動海報電子圖檔及活動簡章各乙份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6日新北教中字第112018874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
(一)111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二)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三)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
(四)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博士班發給2萬元;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
章。
(二)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
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
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三)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
附)。
(四)戶口名簿影本。
(五)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
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申請方式: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該市金山區金山高中教務
處收(地址:20843新北市金山區美田里文化二路2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以上原住民
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申請注意事項:(一)除學生須於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簽名或蓋章外,學校承辦
人亦須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並請務必
於初審完畢後核職章,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二)本獎學金得由個人提出,惟本獎學金之申請所須檢附之
文件,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
人職章」。
(三)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缺漏填寫相關資料
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該局不予受理亦不得補
件,將不另行通知。
(四)旨揭獎學金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第2學
期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擇
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請於申請前確認學生是否符合
申請資格,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五)申請書所載「是否領有其它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單位之
獎助學金」之獎助學金不包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
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六)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七)獎學金之申請倘由學校彙整送件時,請以學生為單位個
別裝訂申請資料。
七、檢附申請書暨領款收據(如附件)乙份。
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112年2月4日全家協字第1120222007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課綱實施,自111學年度起,大學及技專校院多元入學方案與入學測驗之規劃與實施因應調整,為協助學生家長瞭解大學及技專校院入學方案及相關招生審查作業,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簡稱全家協)辦理旨揭說明會,以利學生多元適性升學。
三、旨揭說明會以縣市為單位辦理,並由全家協另備紙本報名通知單派送至各校,請協助轉發並鼓勵學生家長踴躍報名參加,並請依全家協函文期程通報報名人數:
(一)第一週(01-10場次):1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中午前通報。
(二)第二週(11-18場次):112年3月1日(星期三)中午前通報。
四、旨案全家協函文、說明會實施計畫、通報表等詳如附件;欲洽詢活動內容請逕連繫本案聯絡人:秘書處吳如英小姐,電話:0977-157-468、傳真:02-2528-4888,email:nea.edu@msa.hinet.net。
一、請錄取同學先回原學校辦理轉出,領取轉學證明書,並依以下時間至本校報到。
(一)報到時間:112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點
(二)報到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二、報到繳交文件:
(一)二吋照片光碟(電子檔)
(二)繳交原肄業學校發給之轉學證明書(含成績)之正本(至原校教務處申請)。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張。
(四)具有特殊身份之學生:必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三、如有其他問題,請洽本校註冊組049-2553109#124
說明:
一、課程內容:以顧問之核心職能為培育基礎,並以產業趨勢
發展脈動為「經」,諮詢技巧孕育為「緯」, 打造全方位
的職涯諮詢導師。國內唯一整合產業、學術資源之課程規
劃與認證課程。
二、課程師資:本校、「Career就業情報」及「國內知名企業
」實務資歷豐富講師專業授課。
三、開課日期:112年4月。
四、課程內容:職涯顧問概念、職涯諮商脈絡、CPAS人才測評
運用、熱門產業趨勢發展、求職輔導、個案研討應用、實
習觀摩等。課程資訊請上網查詢:https://www.career.
com.tw/PersonnelTraning/TrainingCourseIndex
說明:
一、為鼓勵學生發揮創意主題發想,透過多元自主的學習方式,藉由創意展現及實作,促進對未知事物的探索及問
題解決能力,特邀全國大學及高中職各校院共襄盛舉,期待能帶動校園自主學習風氣並培養學生「終生學習」之行
為模式,進而強化未來就業競爭力。
二、旨揭競賽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依隊伍成員在籍身份區分為「大學組」、「高中職組」兩組別。
(二)組隊方式:每組參賽成員不限人數、學校、科系、年級組成,其大學組組隊須有一位臺北醫學大學學生參與。
(三)報名及徵件:即日起至112年3月16日(四)截止,均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58WgyV),請參閱附件活動簡
章或至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站、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MUGE)之本活動競賽
公告報名。
三、本競賽活動詳細內容、參與資格、報名所需之要件及方法等相關說明,請參閱競賽簡章(如附件、)。報名參加本活
動視同同意本活動辦法及規範,主辦單位將具有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
四、聯絡窗口: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陳青華,電話:(02)2736-1661分機2677,電子郵件:alpha@tmu.edu.tw。
說明:
一、數位設計學院一年一度特別為全國高中職教師、社團
教師、學生與家長們舉辦的「數位設計學院OPEN DAY五系
聯合開放日:一日大學生體驗活動」,內容包含:校園偶
像團體NTS x ONE 開幕演出、五系課程特色介紹及體驗,
並安排專人詳細解說校園導覽、系所專業設備、專業教室
之參觀。
二、活動地點:N棟音樂廳。
三、活動日期:112年3月11日(星期六) 9時30分至16時20分。
四、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pP8mc6fdTXsUb6W68,即日
起採線上報名至112年3月8日(星期三)17時止。
五、海報如附件及活動網址:http://fatty.tw/st_web
/plzdontcry/2023-open-day/,惠請協助公告並鼓勵
教職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3日教學字第1121000126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自開學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凡設籍該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四、申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申請名冊1份。
(三)「前一學期」即(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五)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
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七)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各申請表件請由貴校初審合格後,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章造冊,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職章,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資料不符(格式不符、未核章、證件不符、表件不完整)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學校於112年4月1日前函文至該府教育局學管科承辦人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B棟6樓,電話:03-5518101#2886),信封請加註「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審核工作進行。
(四)經審查錄取之名單,將另函知學校;領款收據與印領清冊俟核定名單公布後繳交。
一、函轉內政部移民署112年2月2日移署移字第11200150494號函。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至112年3月20日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
上申請,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3月27日前,郵寄至本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
王郁婷科員)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報名方式:
1、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
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系統申請。
四、本系統於112年2月20日至同年3月20日開放受理報名,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惠請協助周知符合本計畫條件者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及2579。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308、311、254、316、581及399。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年2月1日賑基字第0001120006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該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附件),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四、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五點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會(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5樓)申請。
五、詳情可至該會網站(http://www.tf4dr.org)參閱。
六、若有疑義,請逕洽本案連絡人:余小姐(02-89127636)。
七、檢附本案助學金申請辦法暨相關申請表件各乙份。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六)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成績單(111學年度第1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四、檢附申請表件供參。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2年2月3日府教輔字第11215015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之111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時程: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旨揭獎學金申請需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彙整列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函報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學輔校安科)彙辦;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四、為利簡政便民,學生申請時得自行檢附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低收入戶證明等文件,或同意該縣本職權查證,惟未成年之申請學生須附繳家長同意書五、審核錄取結果將另函請學校轉知學生,所送申請書及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六、旨揭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各式表單下載使用。
一、依據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
二、本府為獎勵優秀學生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並以各組之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優先錄取30名為限,餘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三、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四、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
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二)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2)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五時止。
(三)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五、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六、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
一、活動目的:鑒於先前說明會響應熱烈,中山醫學大學特於指定項目甄試前使家長和學生深入了解本校各學系對108課綱學習歷程檔案的準備方向,協助學生自我探索並記錄生涯軌跡的成長歷程,充分掌握如何準備申請入學考試方向。
二、參加對象:家長及高中生。
三、活動主題:學習歷程檔案。
四、時程:112/02/12(星期日) 09:30-12:30。
五、地點:中山醫學大學 誠愛樓9樓國際會議廳。
六、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sHFqBM9PnRJ3gYB7。
七、報名截止日期:112/02/08(星期三)。
八、說明會海報如附件。
九、聯絡人:招生專業化鍾譯萱助理;電話:04-24730022分機11138;電子信箱:cs11138@csmu.edu.tw。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