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草屯鎮公所檢送本所圖書館「114年8月份藝文活動快訊」1份

中原大學函知「113學年度中原大學服務學習年刊」線上閱覽資訊。

第1141009梯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相關事宜

第1141015梯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相關事宜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比賽」

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如附件,請逕至本基金會網站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南投縣政府檢送中區兒少保護醫療區域整合中心114年度「兒虐檢傷辨識暨兒童心理創傷基礎訓練(南投場次)」簡章

說明:
一、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114年8月13日院兒字第114001317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14年10月1日(三)下午13時20分至下午16時30分,假經濟部中台灣創新園區B131、B132訓練教室(南投縣南投市文獻路2號)舉行。
三、檢附活動簡章如附件,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假處理。
四、活動資格、對象及名額:以中區兒少保護相關網絡單位之司法人員、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心理師、教師、安
置機構生輔員等相關專業人員為優先,實體培訓課程預定以75人為限。
五、報名方式:
(一)本課程採線上報名:https://pse.is/7s47ue,預定於9月1日(一)上午9:00開放報名,每人僅限報名1次,請勿重複報名。
(二)請於114年9月17日(三)下午17:00前完成線上報名(額滿則提前截止,本活動將同步開放報名至足夠之備取人
數,故表單一旦關閉將不再開啟,亦不接受其他方式登記候補)。
(三)臨時無法參加者,請務必在114年9月24日(三)下午17:00前取消報名。
六、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恕不提供研習證明。
(二)本課程預計申請幼兒專責醫師、西醫師、兒科醫師、兒童急診醫師、專科護理師、護理師、(專科)社工師、臨
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認證,惟最終認證學分以各學/公會核定為準,故建議依據自己是否對此課
程主題有興趣或與臨床業務之相關性作為評估是否報名參加之標準。
(三)如遇不可控因素致需取消,將另擇期舉行。
(四)本場次將優先錄取南投地區之兒少保護網絡單位成員,惟建議及早完成報名作業。
(五)其餘注意事項請詳見報名表單。
七、聯絡電話:闕個管師,聯絡方式:04-22052121#14644。

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六)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成績單(113學年度第2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七)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魯名凱輔導員收(信封上請註明:114-1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wmj6526@hips.ntct.edu.tw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14-1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八)本案連繫窗口: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11。
(九)私立學校設有國中部者請協助轉知訊息。
(十)請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處)協助函轉知縣(市)內所有學校(含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四、經本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五、檢附獎學金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單親獎助學金」活動

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請逕至基金會網站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之「SDGs 飛英任務 - 開學季打卡簽到現金禮券週週抽」 活動

活動起訖日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中午12:00起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請參賽者確實填寫報名表進行報名與簽到。詳細活動資訊請至【教育部因材網首頁-最新消息】查看。https://adl.edu.tw/HomePage/newsdetail/?Id=185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受理申請

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該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附件),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五點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會(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5樓)申請。


詳情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www.tf4dr.org/)。
本案連絡人:余信貞(02-89127636)

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中部地區國小助學金」、「114學年度國中助學金」暨「114學年度高中職助學金」申請

一. 申請期程: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止(郵戳為憑)。
二. 申請對象: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
三. 申請地區:限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學校。
四. 申請名額: 國小150名、國中40名、高中職20名。(該基金會保留更改各項名額之權利)

五. 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請依年段使用正確表格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郵寄至該會(41260臺中市大里區夏元路6-6號)

六. 助學金額:國小每名3,500元、國中每名新臺幣9,000元整、高中職每名新臺幣13,000元整。
七、檢附本案申請相關表件(高中職、國中和國小不同)。
九、本案連絡人:陳郁婷小姐、江怡靜小姐(04-2406-0306)。

杉林溪遊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第17屆杉林溪盃全國書法比賽」

請參閱附件.

法務部與教育部共同舉辦「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2、活動方式: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兩階段競賽。
3、網路初賽: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25日(星期六)止。

創意教學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
2、活動方式: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關議題進行教案設計,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1)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
(2)重大法治議題。
(3)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
(4)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3、報名期間: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15日(星期六)止。


請逕至「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網址https://compete.law.moj.gov.tw/)之「宣傳圖檔」下載

南投縣天明宮辦理「114年第二屆天明宮燈籠彩繪藝術活動

活動期程:114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止。
活動地點:南投市三塊厝天明宮。
活動計劃書、海報及報名表,請洽聯絡人:049-2239336、0987-957264 陳先生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8月18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140241725號函及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給與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二)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三、申請文件:(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如附件)。(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三)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四)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五)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四、申請程序: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再由申請學校進行初審及核章,申請文件如為影本,須由學校承辦人員加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初審通過後,請申請學校統一造冊(格式自訂),並依申請人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表件,逕寄該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明芳老師收(地址:206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1號,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字樣),未依規定者(申請文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大學院校請註明大學部或研究所。
六、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七、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鄒老師,電話:(02)2430-1505分機111或該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電話:(02)2451-1158分機12。
八、檢送「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給與辦法」及申請表1份。

南投縣政府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

一、依據南投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私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以下簡稱獎助辦法)辦理。
二、旨案申請期程為9月1日起至9月19日止,符合獎助辦法第二、三條規定之學生得檢送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於114年9月29日(星期一)前逕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科,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檢附資料如下:
(一)「獎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的身心障礙學生證明。
2、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優良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3、兩年內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個人前三名(等)獎項。
(二)「助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的身心障礙學生證明。
2、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三年內(111至113學年度)未領取本獎助金,且114學年度內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教育補助金費及未享有公費者,始得申請本獎助金,各校應確實審查申請學生資料。
五、檢送獎助辦法、申請表及業務說明各1份供參。

高雄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8日高市教高字第11436459700號函及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114年9月22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止。
三、旨案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該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四、申請程序說明如下,依規定程序申請並繳交電子檔(文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個別申請者及各項成績未達規定者),視同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申請學生請備妥下列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惟一年級新生申請發給獎學金者,以第二學期申請為限:

1、申請書。

2、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二)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承辦單位戳章或承辦人職名章。
(三)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制別上網填報表單(請使用GOOGLE開啟):

1、研究所:https://forms.gle/LNrwXW3f1gaxrks66

2、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https://forms.gle/BohQbmoSbggoHJMA9

3、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至三年級:https://forms.gle/YqrzCf7qFxhpEmBQA

(四)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掃描電子檔(範本如附件),檔案名稱請命名為「學校名稱.pdf」,並將電子檔於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前寄至canhelpstudent@gmail.com,以憑辦理。
(五)請學校應協助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及學生所屬學制、年級,以維學生之權益,倘有誤植情形視同資格不符。
五、考量照顧低收入戶弱勢學生,鼓勵積極向上於求學階段取得優異成績,本案屬獎學金性質,高中職學生未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得申請本案獎學金。
六、本奬學金將於114年11月擇期召開審查會議,本案審查委員會依審查原則辦理,其審核結果另函通知。
七、隨函檢送該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申請表件相關資料各1份(詳如附件)。
八、上開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亦可逕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文件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補助參閱下載。
九、有關本案寄件相關疑問,請電子郵件至或逕洽該市私立復華高中註冊組潘建豪組長(電話:07-3344168分機53)。
十、另如有獎學金申請及發放相關疑問,請逕洽該局高中職教育科李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3023)。

董氏基金會為強化教師對憂鬱青少年認知與處遇技巧,本會將辦理「親師同心,看見孩子的情緒」教師培訓課程,共三場次

研習資訊:敬請詳閱隨文檢附之董氏基金會「親師同心,看見孩子的情緒」教師培訓課程DM。
(一)場次1.時間為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09:00~下午4:20,地點為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二)場次2.時間為114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09:00~下午4:20,地點為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235號) 。
(三)場次3.時間為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09:00~下午4:20,地點為臺中市私立曉明女子高級中學(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606號) 。
報名方式:可直接於線上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7HprrYh2AMKqeLfk9)或填寫報名表(如附件)。
此次研習活動費用全免,全程參與研習者,將於課程結束後,核發教師研習時數6小時。
鼓勵教職員踴躍參與「親師同心,看見孩子的情緒」教師培訓課程

國教署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9月7日至114年10月6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
逕洽本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

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三、檢附114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本署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單親培力計畫(https://www.
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768&pid=14094)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
會網站/年度專案/經濟自立網頁(https://www.wrp.org.tw/OnePage.aspx?mid=39&id=85)下載。

2025 年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

說明:
一、本會訂於114年9月14日(日)假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 (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舉辦「2025年
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簡章如附件)。
二、本次學術研討會採實體、線上混合式辦理,本研討會免收報名費;非本會會員須申請繼續教育積分或研習證明酌收
行政處理費300元。報名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8coxhVpyqbWK4Ei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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